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陕工院院字〔2013〕126号
关于印发《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技能竞赛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处级单位:
现将《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技能竞赛奖励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9 月29日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3年9月29日印发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技能竞赛奖励办法
为鼓励学生个人或团队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协会举办的各类专业技能竞赛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竞争意识,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学习兴趣,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科学素养,特制定学生技能竞赛奖励办法。
一、专业技能竞赛范围
本办法中所指的学生技能竞赛是指我院在校生参加的与专业相关的各类有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主要包括:教育部等国家部委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国家级学会、国家级专业教育教学研究会、国家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主办的专业技能竞赛;省教育厅等省级政府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省级学会、省级专业教育教学研究会、省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主办的专业技能竞赛。
二、专业技能竞赛级别界定
1.国家A级竞赛:由教育部等国家级部委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
2.国家B级竞赛:由国家级行业学会、国家级专业教育教学研究会、国家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主办的专业技能竞赛。
3.省A级竞赛:由省教育厅等省级政府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
4.省B级竞赛:由省级行业学会、省级专业教育教学研究会、省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主办的专业技能竞赛。
专业技能竞赛级别以大赛文件及授奖单位公章为准。
三、专业技能竞赛的组织与管理
1.全院各类学生专业技能竞赛由教务处统一管理。
2.二级学院(部)负责参赛学生的选拔、训练、参赛等事宜。
四、竞赛的奖励
(一)奖励原则
1.本办法奖励仅适用于通过二级学院(部)选派学生作为选手参加的专业技能竞赛。
2.若同一学生参加同一专业技能竞赛获多个奖,仅按最高级别奖励一次。
3.对区分获奖等级的项目,最高级奖项均按一等奖对待,其余奖项依次类推。
4.对未区分获奖等级的项目,按公布名次的比例予以奖励,前10%为一等奖,11%-25%为二等奖,26-50%为三等奖。
(二)奖励标准
1.团体奖:国家A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0000、6000、4000元,国家B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000、750、500元;省A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000、1500、1000元。省B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00、380、260元。
2.个人奖:按团体奖奖励标准的1/2执行。对同一队既获得集体奖项又有单人奖项的,按计算办法核算后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奖励。
(三)奖励程序
符合本奖励办法者,由所在二级学院(部)申报,教务处备案,主管教学工作的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学生处予以奖励。
五、其他说明
1.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