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自主招生是经教育部批准在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中开展的高考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由试点院校自主进行入学测试、自主确定入学标准、自主实施招生录取。考生参加院校自主招生测试合格后,可直接被录取,不用再参加高考或对口高考,未被录取者可继续参加高考。
高职自主招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只是入学方式和录取批次与普通高考录取不同(录取批次:提前单招(专科),计划性质:统招),学生在学费标准、培养模式和学历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被试点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考及录取。我院是2010年被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批准开展自主招生的陕西首批三所试点院校之一,2014年自主招生计划拟招生1300名。
1.已报名参加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
2.已报名参加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
1.普高生:报考材料工程学院(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技术)、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信息管理、图形图像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化工与纺织学院(现代纺织技术、纺织品检验与贸易、应用化工技术)、服装工程学院(服装设计、服装制版与工艺)等11个专业的普高生,除参加笔试外,还需参加面试,材料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化工与纺织学院和服装工程学院等4个二级学院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报考其他专业的普高生只参加笔试,学院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
2.“三校生”:需参加笔试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学院根据笔试和技能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
3.根据陕教职〔2012〕1号文件精神,获得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者,经本人申请,省招办审核、备案,可免试进入我院相关专业学习。
4.2014年自主招生计划(招生专业46个,拟招生人数1300名,各专业不限科类)
收费标准:各专业均为每生每学年学费5500元、每生每学年住宿费650元(8人间)或1000元(6人间带卫生间),按学年收取,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学费相同。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1月15日—4月18日,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网(http://zsw.sxpi.com.cn),进入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4月1日—4月18日,考生须到我院招生办现场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签订《考生承诺书》,交纳报名考试费200元,并领取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
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②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③考生高考报名号、高考准考证号及在我院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的登录密码;④《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可在我院招生办现场打印);⑤中学或职校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如考生本人不能到我院现场确认,可委托家长代其来校确认。除需提供以上考生材料外,还需提供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和考生委托书。委托书由考生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的背面书写。
1.笔试:所有考生均应参加笔试。由我院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总分300分,每科各100分。普高生笔试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2014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笔试命题依据现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命制。
2.面试:普高生考生中,凡报考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图形图像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现代纺织技术、纺织品检验与贸易、应用化工技术、服装设计、服装制版与工艺等11个专业,除参加笔试外,还需参加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兴趣取向和个性思维品质,通过回答问题当场打分评分,满分200分。
3.技能考核:“三校生”考生除参加笔试外,还需参加技能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分工科类、综合类)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创新思维能力,满分200分。考生通过现场测试或考生提供的专业技能作品、学业作品现场演示等方式,综合考虑职业资格证书获取情况、技能竞赛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计分。可现场提供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作品。
4.笔试考试时间:4月19日8:30—11:30;面试和技能考核时间:4月19日14:00—18:00;考试地点:我校院内。
每位考生允许填报5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其他专业调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分数相同时,按照面试或技能考核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列。根据专业特点和报考情况,报考11个面试专业的考生,由所在二级学院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录取。优录政策请咨询学院招生办。
1.具有田径、篮、排、足、乒、羽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经核实,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者,加30分,计入面试或技能测试总分。
2.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经核实,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0分。以上加分,计入面试或技能测试总分。
3.获得声乐、器乐、舞蹈等5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者,经核实, 5—6级加10分,7—8级加20分,9-10级加30分。以上加分,计入面试或技能测试总分。
4.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中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经核实,按照加分原则计入总分。(加分不重复)。
5.“三校生”免试原则。根据陕教职〔2012〕1号文件精神,获得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者,经本人申请,省招办审核、备案,可免试进入我院相关专业学习。
6.“三校生”加分原则。取得国家及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加10分;参加过市级、省级技能大赛的考生,获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加50分,获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加40分,获省级技能大赛优秀奖、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加30分,市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0分。以上加分,计入技能测试总分。
7.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计入面试或技能测试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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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我院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交纳报名考试费,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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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考试成绩,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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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拟录取准备工作(公示无异议,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和缴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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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录取新生报到情况,将最终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批后,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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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了强化入学新生的实践技能,我院决定,2014年自主招生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共分三学期:第一学期为5月6日—6月15日;第二学期为9月初—2015年1月中旬;第三学期2015年3月初—7月中旬。具体时间以教务处教学安排时间为准。
1.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录取的学生属统招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时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毕业证书。
2.凡经省招办批准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考,未被录取者可继续参加高考及录取。
3.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入学资格。
学院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咸阳市内乘15路、23路公交车可到我院北门,18路、19路公交车从我院南门通过。
咨询电话:029-33152020 33152021 33152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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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自主招生的信息都将通过我院招生网发布,敬请关注!